公司以各种理由辞退员工不想付赔偿金怎么办

核心提示单位想要辞退又不想给赔偿金单位想要辞退又不想给赔偿金,当企业的发展不太好,或不需要太多员工的时候,公司辞退员工是需要补偿的,但是一些单位并不想给辞职员工补偿,那么单位想要辞退又不想给赔偿金该怎么办呢?  单位想要辞退又不想给赔偿金1  一、

单位想辞退却不想赔偿。

如果公司想辞退却不想支付补偿金,在企业发展不是很好的时候,或者不需要太多员工的时候,公司辞退员工就需要补偿,但是有些公司不想给离职员工支付补偿金。公司想辞退却不想赔偿怎么办?

单位想辞退却不想赔偿1。

1。公司辞退员工,不想赔偿怎么办?

如果公司单方面辞退,又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又不愿意协调处理,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和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上述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双倍数额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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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单位辞退员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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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员工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后,可以裁减员工: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三)企业发生生产变化、重大技术革新或管理方式调整,劳动合同变更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员时,应优先保留以下人员:

(一)与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老年人或未成年人需要赡养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录用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在劳动法中,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保障。劳动关系由双方确定的,双方需要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内容执行。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也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我公司的年限和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

单位想辞退却不想赔偿2。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辞退、开除你)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哪种情况你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没有支付给你,你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无故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经济补偿,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可以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你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n;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的,还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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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你处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你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这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证据,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扩展数据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仲裁和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仲裁委员会不受理超过法律规定期限的仲裁申请。

单位想辞退却不想赔偿3。

首先要明确,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基本组成部分。想辞退又不想赔偿,就采取降职降薪,已经构成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合同主体。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变更合同内容的法定条件包括:

1.与工人谈判。

2.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当前岗位,公司有权单方面调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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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员工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有权单方面调动其工作岗位。

4.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5.如果女职工怀孕,不能达到原岗位的身体要求,公司有权单方面调动其岗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者个人可以拒绝单位的降薪、换岗,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否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