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的十条“总理级”家规

核心提示周恩来是新中国的灵魂人物之一,他一生为国为民鞠躬尽瘁,不仅是党风的楷模、治国的典范,同样也是治家的榜样。他对亲属的要求与教诲的点点滴滴,为我们今天的党员和领导干

周恩来的十条“总理级”家规

周恩来是新中国的灵魂人物之一,他一生为国为民鞠躬尽瘁,不仅是党风的楷模、治国的典范,同样也是治家的榜样。他对亲属的要求与教诲的点点滴滴,为我们今天的党员和领导干部立了一面镜子。从他身上,我们能深刻地体悟到“治家”的重要意义。

“邓颖超不能到政府里任职”

邓颖超既是周恩来相濡以沫的伴侣,又是共同奋斗的战友。她从青年时代就投入到革命活动之中,是无产阶级革命家和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完全可以胜任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职务。但周恩来曾说过:“只要我当一天总理,邓颖超就不能到政府里任职。”1974年筹组四届人大领导班子时,毛泽东曾批准提名邓颖超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被周恩来压下来。直到他去世后,邓颖超在1977年被选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时,才得知此事。邓颖超理解和支持自己丈夫的决定,从没有对个人工作安排提出过要求,甘于默默地奉献。召集亲友开了一个会,耐心地解释徇私情的危害。

对亲属,周恩来是个重感情的人。新中国成立伊始,周恩来家乡的亲属纷纷致信祝贺,有的还来京叙旧。不少人示意要进京做事,在新政府里谋得一官半职。这些亲朋有的帮助过革命,也有因与他的关系受到牵连,吃尽苦头。

为了妥善处理好这些亲旧关系,周恩来把他们召集起来开了一个会。他耐心地解释道:“旧社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现在是新社会了,不能搞旧社会的裙带关系,我是人民政府的总理,共产党的总理,是干革命的,不能有私心,不能徇私情。如果我介绍亲朋好友到各部门任职,就可能上行下效,造成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形成一股不好的风气,危害极大。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