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内容

核心提示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或者生活中,总是会遇到一些我们解决不了的麻烦,我们对会请求法律的帮助那么,那要怎么样才能维护好我们的利益呢,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  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1  一、劳动者解除

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工作或者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我们无法解决的烦恼。我们将寻求法律帮助。那么,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呢?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1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4.公司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公司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与劳动者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在解除劳动合同前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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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公司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3)公司依法大量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公司不续订或者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除非公司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订劳动合同。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3.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

四。劳动者被迫辞职时,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八。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个一般条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他情形,依照其规定处理。

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2

一、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根据现行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包括以下12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四)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六)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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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因裁员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的;

(11)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破产或者解散的;

(12)解除劳动合同时,当地政府对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专门规定。

二。经济补偿金多少?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还有一个新条款,就是经济补偿的限制和封顶条款:“职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年。

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月工资不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上一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3倍,就不受12年封顶的限制。

在劳动关系中,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其实是有区别的。通常情况下,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符合规定条件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辞退员工或者导致员工辞职,在这种情况下,是要赔偿的,一般赔偿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1。与雇主协商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首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因此,劳动者可以选择通过与雇主谈判来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

2。如果雇主没有过错,雇主应首先终止合同

劳动者本身没有过错,但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劳动者要想获得经济补偿,只需等待用人单位先解除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后即可获得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合同。非故障救援情况包括: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需要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经济性裁员包括企业破产、重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等。用人单位裁员时,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有过错时,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工人不能总是等待雇主解雇自己。劳动者本人可以在用人单位有过错甚至重大过错的情况下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也可以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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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此时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如果觉得不愿意,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再续签或低于原标准签订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完成后,往往用人单位要继续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但如果此时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合同低于原劳动标准,那么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需要扣除吗?

个体劳动者与离婚婚内债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取得的经济补偿,原则上免征个人所得税。但为了防止一些企业或个人利用这个空从事一些变相的偷税漏税活动,国家也规定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仍需纳税。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要看实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当然,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协商就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达成一致,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是可以的。在这种情况下,它将不受法律条款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