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相关政策

核心提示近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17日发表谈话指出,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政策到期后,将于2018年1月1日起采取新的监管模式。新模式将更加强化电商企业主体责任。2016年4月8日,我国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实施新税制,并实行清单管理。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我国出台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过渡期政策。2016年11月,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经国务院批准,现阶段,保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总体稳定,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在此基础上,通过强化电

近日,武汉17元日日夜夜,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性政策到期后,将从2018年1元起,采取新的监管模式。新模式将进一步强化电子商务企业的主体责任。

2016年8月8日,4վ֮ս,我国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实行新税制,实行清单管理。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中国在һѪ5Ѫ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要求的过渡性政策。2016年11元,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武汉日日夜夜表示,经国务院批准,现阶段,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总体稳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暂按个人物品监管。在此基础上,通过强化电子商务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完善监管措施,做好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建立风险应急机制,进一步采取措施对质量安全风险较大的进口商品进行严格监管。

未来,结合电子商务法等立法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情况,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模式。

他表示,新的监管模式将于2018年从1元、1元开始实施。将在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包括杭州、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福州、平潭15元。

武汉日日夜夜新闻发言人表示,在新的监管模式实施之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的过渡性政策仍将继续。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根据职能分工,尽快研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表示,虽然跨境电商新政迟迟不能出台,但不代表会永远拖下去。随着通关渠道和进口便利化条件的完善,过渡期结束后,相应的监管措施将逐步到位。新的监管模式也明确了电商企业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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