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划定部分区域为中、高风险区的通告(10月21日)

核心提示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快制快遏制疫情传播风险,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过综合分析研判,决定将西宁市城北区、城中区、城

西宁划定部分区域为中、高风险区的通告(10月21日)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快制快遏制疫情传播风险,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过综合分析研判,决定将西宁市城北区、城中区、城西区部分区域划定为中、高风险区,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10月21日0时起,将以下区域划为高风险区:

  城北区: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水果区;柴达木路311号威龙・太阳城小区1号楼;生物园区经二路金岸银座小区1号楼。

  城中区:福禄巷15号省公路局家属院10号楼。

  管控措施: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定期对居民进行核酸检测。

  二、自10月21日0时起,将以下区域划为中风险区:

  城北区: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不含水果区);生物园区经二路金岸银座小区2号楼;柴达木路311号威龙・太阳城小区(不含1号楼);盛世华城小区等(铁道南小区以北、柴达木路以南、湟水路以东、汪家大沟以西区域)。

  城中区:福禄巷15号省公路局家属院1—9号楼;总寨镇新庄村集贸市场。

  城西区:西城名邸小区。

  管控措施: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居民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城北区、城中区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开展督促检查,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管理指导,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为城市安全守好每一道“小门”;广大市民要严格履行个人责任,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不聚集、不扎堆,主动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