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明星带货花20万仅卖4千 法院判决:退还16万

核心提示大销号(Daydx.com)11月11日 消息: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直播带货相关纠纷。听到对方公司可以保底,张老板与直播公司签订了《直播演出合

大小豪(Daydx.com)11月11日消息: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与直播商品有关的纠纷。

听说对方公司可以保底,张老板与直播公司签订了“直播演出合同”,约定投资回报为1:1.25。张老板为每件产品向某公司支付4万元服务费,某公司保证该产品在直播间的销售额达到5万元。张老板为5件商品支付了高达20万元的入坑费。对方承诺为张老板完成每环节5万元的保底销售,共计25万元。未完成销售业绩的,按比例返还未达到业绩比例的服务费。

法律,条规、法院

张老板原本以为这种方法能稳赚不赔,没想到直播只卖了不到4000元。此后,张老板多次要求对方公司退还未完成销售的所有入坑费和服务费,对方公司却千方百计推脱。无奈之下,老板张灿只能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公司退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直播公司说,这次直播明星粉丝高达600多万,销量上不去的根本原因是张老板不提供直播脚本。他们认为,直播剧本相当于影视作品用于直播的“剧本”,重要性不言而喻。双方在合同中还约定“现场剧本需在活动开始前72小时由张老板提供并经某公司和艺人书面确认,未经某公司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张老板在开播前不到72小时发了一条产品说明。

对此,法院表示,虽然张老板提供剧本的时间与合同约定不符,剧本质量存在瑕疵,但不构成合同履行的根本障碍。法院根据张老板的过错程度减轻a公司的部分责任,判决a公司向张老板退还入坑费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