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买酸奶过期1分钟索赔1000元

核心提示如果买到了过期商品你会怎么处理呢?近日,小李在超市里买到了一瓶过期一分钟的酸奶,小李的做法是向超市索赔1000元,最终经过调解,超市赔偿了400元给小李。下面大家就和大销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顾客买酸奶过期1分钟索赔1000元,商品过期了怎么赔偿。 顾客买酸奶过期1分钟索赔1000元近日,小李在超市购买了一瓶酸奶,结账时突然发现酸奶过期了1分钟。小李为此向超市索赔1000元,但遭到了超市的拒绝。那么,这件事要如何解决?超市到底该不该赔偿?买到过期1分钟的酸奶据法治婺城微信公号披露的典型案

如果买到了过期商品你会怎么处理呢?近日,小李在超市里买到了一瓶过期一分钟的酸奶,小李的做法是向超市索赔1000元,最终经过调解,超市赔偿了400元给小李。下面大家就和大销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顾客买酸奶过期1分钟索赔1000元,商品过期了怎么赔偿。

顾客买酸奶过期1分钟索赔1000元

近日,小李在超市购买了一瓶酸奶,结账时突然发现酸奶过期了1分钟。小李为此向超市索赔1000元,但遭到了超市的拒绝。那么,这件事要如何解决?超市到底该不该赔偿?

买到过期1分钟的酸奶

据法治婺城微信公号披露的典型案件显示,不久前的一天,小李到超市购物,走到酸奶销售专柜前,顺手选了一瓶标价4.9元的酸奶。结账后,小李看了一眼收据小票,上面显示结账时间为晚上8点29分。小李又看了下酸奶瓶,保质期为21天,截止时间到当晚8点28分。“就算是一分钟,也是过期了呀”,小李提出索赔1000元的要求。但超市表示,“退货可以,赔偿没有”。为了这件事,双方多次交涉,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小李认为,销售过期酸奶,就是超市的责任,他决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于是,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1000元。法庭将案件委托给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在调解员的劝说下,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和解,由超市赔偿小李400元。

商品过期1分钟

卖家到底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商品的交易时间点以哪个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小李从付款取得牛奶的那一刻起,牛奶的所有权就由超市所有转移到小李所有,风险责任也至此转移。临界时间点以小票上显示的详细时间为准,在此之前,酸奶的一切问题均由商家负责;此后,由小李负责。因此,即便相差一秒钟,超市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销售过期商品,商家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并非买到所有快过期商品都要赔偿

相关律师也表示:“如果顾客明知商品快要过期,故意先取得商品而不及时买单,超市则未必要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指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也就是说,只有消费者本次的购买行为是为了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才能受到“消法”的保护。如果消费者先取得商品,然后故意拖延时间致使商品过期后,再为索赔而购买,则有敲诈商家的故意,严重的还将按照刑法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大家在购买食品时,尽量选择正规超市或商店,不要选择无证经营店铺或摊点。应检查包装,确保无破损、无涨袋、漏气等现象。注意查看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如发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举报此类违法行为。

另外要留意食品的贮存条件,确保食品须放在标签要求的条件下贮存。若发现需要冷藏或冷冻的临期食品置于常温下,则不要购买。

大家还要科学理性消费,不要大量购买相关食品,以免过期,造成浪费,购买后也应在保质期内尽快食用。

商品过期了怎么赔偿

超市出售变质食品的,消费者可以要求超市退一赔三,如果造成消费者身体不适的,还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扩展资料: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我国的消费市场是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内容,所以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保护我国的交易市场以及交易安全的,此时我们如果遇到了侵害自己的权益的情形的,一定要及时的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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