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及前后疫情防控通告

核心提示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严格提前报备  国庆期间提倡“非必要不返鲁”,确需返鲁的,入鲁前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3天通过

鲁甸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及前后疫情防控通告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严格提前报备

  国庆期间提倡“非必要不返鲁”,确需返鲁的,入鲁前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3天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对自驾来(返)鲁人员还要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车辆信息;7天内有西藏、四川、贵州、昆明市或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鲁人员除报备外,还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行程轨迹、健康状况等造成疫情传播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倡导就地过节

  国庆期间提倡“就地过节”,尽量减少跨市出行,确需外出的,应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出行前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服端”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提示,并做好个人防护;到达目的地及时向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当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严格核酸检测

  (一)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酒吧、KTV、网吧、游戏室、棋牌室、公共浴室、民政服务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机构工作人员,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实行2天1检,相关从业人员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上岗。

  (二)所有市外来(返)鲁人员(风险人员除外)到鲁后,应立即在各卫生防疫健康服务站、核酸采样点进行“落地检”,省外人员还要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鼓励全县广大群众每周到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减少聚会聚集尽量减少走亲访友,提倡网络、电话拜访送祝福。尽量不组织、不参与聚会聚餐;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快办,宴会不办”,白事要向所在的村(社区)报备,尽量缩小规模、减少参加人员,严格落实吃自助餐、场所消毒、查验“两码”、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不邀请涉疫风险人员赴宴等防控措施。

  五、落实个人责任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广大群众要保持良好的习惯和个人防护意识,自觉树立“扫码亮码、绿码通行”意识,积极配合卫生防疫健康服务站、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查验工作,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出示“两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时,要出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做好健康监测

  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健康状况,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流涕、头痛等不适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个人健康码变黄码或红码,应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七、强化督促检查

  对重点场所经营管理者或聚集性活动承办方拒不执行查验“两码”、场所消毒、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由有关部门予以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对存在较大涉疫风险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或者未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附件:鲁甸县疫情防控政策咨询和报备电话鲁甸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