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宁惠保险

核心提示近日,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南京宁惠保等普惠型商业健康补充医疗保险相关事项的通知》(宁医办发【2021】15号),鼓励企业和各级政府购买“南京宁惠保”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同时积极探索“南京宁惠保”等普惠型商业健康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信息对接,提高“南京宁惠保”理赔时效,推进“一站式”理赔服务。专属南京的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南京宁惠保二期”自上线以来,参保人数已超50万人。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仝晶晶介绍,南京宁惠保是和南京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

近日,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南京宁惠宝等普惠性商业健康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伊宁办发〔2021〕15号),鼓励企业和各级政府购买南京宁惠宝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积极探索南京宁惠宝等普惠性商业健康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南京独家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南京宁惠宝二期”推出以来,参保人数已超过50万。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童菁菁介绍,南京宁惠宝是一种与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挂钩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通过政府的政策引导,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的门诊特定项目、门诊大病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保障,是南京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补充。2021年1月1日承保的“南京宁汇宝”保证期即将结束。截至目前,共赔付2438笔,总金额20011878.48元,人均赔付9346.98元,最高赔付160212.01元。

[探索高效理赔模式,提供便捷理赔服务]

“南京宁惠宝”二期不断优化迭代产品方案,保障水平和范围大幅提升,赔付比例有所增加。对于市民较为关心的理赔方式和流程,南京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积极探索提高南京宁惠宝理赔限额的办法,推进“一站式”理赔服务,出院时完成南京宁惠宝的结算和理赔。

[企业集体参保提高员工福利]

通知提到,鼓励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南京宁惠宝”等普惠性商业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据了解,自南京宁惠宝二期上线以来,企业集中参保的情况屡见不鲜。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袁敏说,“南京宁惠宝”二期对员工年龄、职业类别没有限制,参保流程也相对便捷。企业为员工集体购买了“南京宁惠宝”二期,为员工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连接医疗保险,支付自付费用]

南京宁惠宝ⅱ期保费在99元/年,保额提高到150万。在保障期内,被保险人发生疾病或意外,符合住院医疗保险目录内的个人自付费用、门诊重疾治疗和住院期间使用国家谈判药品。18000-20000元的部分,10%赔付,不考虑既往疾病;超过2万元的部分,非既往疾病赔付90%,既往疾病赔付60%。此外,产品升级涵盖个人费用。在保障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发生住院和门诊重疾治疗,非既往疾病赔付50%,既往疾病赔付30%。

【保障日期】“南京宁惠宝”二期所有保单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无等待期。保修期为一年。

【参与条件】南京宁惠宝二期将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开启新年参与入口。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参保人员,无论年龄、职业、既往疾病、疾病类型,都不需要体检。参与者每年只需99元,最高可获得150万保障。同时,他们可以支持整个家庭的医疗保险账户。根据《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的政策要求,参加南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3000元的,可以购买政府引导和支持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4000元以上,可用于为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政府引导和支持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如南京宁惠宝)。符合条件的市民无需支付现金即可享受全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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